清音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这些纲举目张的要求,为新时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就在二十大召开前夕,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规定》充分体现了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进一步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学习好领会好《规定》的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加以践行,是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组织部门必须担负和履行的重要职责。
一是要着力锤炼“知人善任”的基本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尚贤者,政之本也”。要顺利完成既定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人、在干部。选什么人用什么人,不仅是风向标,也是定盘星,关乎事业兴衰成败。因此,准确辨才识人既是组织工作的基本功也是重大责任。《规定》明确要求“组织部门应当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也就是说,对于哪些干部应该上、哪些干部应该下,要捋出一本明白账,而不能仅凭拍拍脑袋、道听途说、模糊印象、半部论语治天下。通过分析研判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等,给干部精准画像,谁是埋头苦干的“老黄牛”,谁是浮皮潦草的“花孔雀”,谁是清清爽爽的“不粘人”,谁是迷迷瞪瞪的“不靠谱”,都要有个评判、有个说法,为适时推行进退留转提供依据。如此,才能实现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真正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关键岗位上”的目标,从而营造“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着重把握“人事相宜”的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诗句“芳林新叶催陈叶,流水前波让后波”,形象地指出新陈代谢既是自然规律,也是干部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规定》明确提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多年来,“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和堵点,本次《规定》总结认定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和具体的处置流程,释放出“有为才能有位”的强烈信号。只有让“上来容易下去难”成为过去时,在规则面前谁也不是“铁帽子王”,才能激活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在现实工作中,最需要关注的重点就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肃对待“让谁下”“怎么下”“下到哪”的问题,严格执行标准和程序,综合运用调转降免等方式,突出解决人岗不相适的矛盾,调配好全局性的排列组合,让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地方去干合适的事,使干部各得其所、各尽所能。如此,才能实现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让躺平者无处可躺”的目标,而且还要力争让每个人都自觉自励、不待扬鞭自奋蹄,有感情、有责任、有贡献地为学校发展增砖添瓦,从而创设“任人之长,不强其短;任人之工,不强其拙”的生动局面。
三是要善于处理“上与下”的辩证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曾语重心长地借用一句古语“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深刻指明了好干部成长淬炼的必由之路。注重从基层一线、在实践磨砺中发现和培养干部,是打造干事创业精兵强将的不二法门。《规定》再次明确“要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这说明,强调“能下”,不是为了下而下,而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所谓能上能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能下是为了给能上留出空间,并且使后来者引以为戒,不再重蹈覆辙。只有严把“上”的入口关,使选用的干部真正挺得住、过得硬、群众公认、组织放心,才能避免想方设法找“下”的出口的被动与尴尬。可见,“能下”的反向激励作用固然重要,但猛药去疴的手段最好还是备而无用或少用。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发掘掌握和培育使用一批优秀后备力量,特别是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这是保证事业生生不息的正本清源之策。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年轻干部储备”的目标,从而构建“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的理想图景。
总之,学好用好《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逻辑相洽、高度契合。在现实中,真正做好干部能上能下,是组织工作需要聚力攻坚的一道关口。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我们一定能发挥好“能上能下”这一指挥棒和调节器的作用,努力打造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特色鲜明、走在前列的高水平大学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