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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举行

发布日期:2021-12-08

本报讯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教育,12月3日,学校在崂山校区第二报告厅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党委常委、副校长李勇、丁林出席活动,活动由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刚主持。

活动在庄严的国歌声中开始。李勇在讲话中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作为山东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试点单位,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宪法学习宣传,他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的带头作用。三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讲解宪法法治教育内容。四要加强宣传报道,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

丁林代表学校为青年学生代表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象征着一份成人礼。他希望大家加强学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享有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事务办公室主任步德胜带领现场师生集体朗读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部分章节、条款,全体师生合唱《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在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共同学习宪法知识、坚定法治信念。

(文/李娜 图/李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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